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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6章 众人心思 (第3/3页)
注定比他们四个高一个级别。 金丽带着四人,过来见过一干大佬,跟张英夏之后,就就要带着四人离开了。 他们现在的通告已经排满到了三个月之后。 来参加这次庆功宴,也就是摆摆样子。 时间精贵的很。何苦在这里浪费。 看着金丽五人离开后。 张英夏所有所指的问了一句:“陈总,他们四个的合约换了吗?” “早就换了b类合约!”陈原笑道:“金丽对这个比我上心多了!” “那是,金丽姐的干劲一向很足!” 也不知道陈原到底听懂没听懂,不过,张英夏也不想多说。 场面上,就这点不好,什么都是打机锋,好像直接说破很丢人一样。 电视剧不断播出的话,f4的影响力也会越来越大。而一旦电视剧卖到了泛大洋地区的话。那在国内都是这样,在那些地区,估计引起的影响不会比国内小。 这时候,不在合约上套多点枷锁。估计尘缘就难以留下这四个人了。 在娱乐圈这里,诱惑实在是太多了。 哪怕是四人对尘缘有情谊,但是别人开价高呢? 万一,四人对尘缘没情谊……或者说觉得帮尘缘挣的钱已经够多了。那…… = 对于张英夏,陈原即便是自认阅人无数。也是有点看不穿这个年轻人。 现在的张英夏,跟当初那个急着要成立工作室的年轻人。似乎不是一般人。 他放佛什么都不在乎。 是的,什么都不在乎,唯一在乎的,似乎就是家里的人。 哪怕现在尘缘已经握着他工作室百分之二十的股份。 对于张英夏那种把自己投资,跟艺人收入分开的做法。这一点没什么错。尘缘下属的艺人,也有人自己就做投资的。尘缘基本管不了。对于这一点,没人能能指责什么。 公司对艺人的抽成,也就是从艺人的片酬,以及各种商演啊,广告之类的来的。 你有能力,有本事,投资赚钱,哪怕是买彩票中奖,那也是你个人的能力。与公司无关。 公司跟艺人的合约,其实就是在不违反合同的前提下,给各自最大的自由。 当然,这指的是演员类。那些偶像啥的,合约绝对不会这么好。 = 对于工作室的另一个股东,杨芮真。陈原是很佩服的。砸了一个亿,买下了工作室百分之十五的股份。 可年底的分红,估计就没多少。 问题在于,杨芮真会在乎吗? 不会! 她在乎的就是只有张英夏一个人,或者说她看中的就是张英夏音乐上的创作能力。 这点比一个亿,重要多了。一个歌手,遇上合适自己的音乐制作人,不容易。 而这次《流星花园》的收视狂飙,那也是意外之喜。 毕竟谁不希望保证自己利益的同时,自己的合作伙伴越来越好? 但是杨芮真的目的可以看的见。所以,可以是个好伙伴。 可是张英夏,他的目标是什么? = 当初自己手下的人,以合约的违约金的价格,入股了工作室。 而张英夏的小动作,自然也有人汇报给他。 他对于张英夏小家子气,但也能体谅,换做他在张英夏那个位置,也是如此做的。 眼下,则是到了是不是要加紧跟张英夏工作室的合作关系。 当初的合约,太过模糊了,除了强调说尘缘不能干涉工作室的运作以外,说的最多就是张英夏能以优惠的价格,使用尘缘下的资源。 毕竟当初,张英夏的关系薄弱,只能是依附与尘缘。 参股不是合作。合作是一种更加细化分工的行为。能够互补的才叫合作。以前的张英夏跟尘缘,的确是一种合作关系。 但是现在,张英夏跟尘缘,还继续合作下去么? 当牵扯的利益变大的时候,就像现在的情况,张英夏完全可以自己成立一个新公司,然后各种投资电影电视剧。 他已经证明了,他有这样的能力。 尘缘想要参与进去,就要投入资金,而不是空口白话的,用‘资源’来换。 不然,这样所谓的控股,也没什么用。